根据冀人社字〔2020〕280号文件要求,经核准,杨子婷等71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洪迪等11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28日算起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
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名反映。
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