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冀人社字〔2020〕280号文件要求,2021年3月份考核认定工作已完成,以下同志具备相应技术资格任职条件,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28日算起。现已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
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名反映。
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