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冀职改办字〔2004〕127号文件及近几年我省职称政策要求,经核准,李齐昊等219名同志符合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贾欣悦等105名同志符合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张秋等75名同志符合初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算起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7日
如对初聘结果有异议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名反映。
初聘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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