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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: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
发布时间:2021-03-19 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浏览次数:
日前,人社部印发《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能人才队伍中的关键少数,应提高其薪酬待遇,鼓励企业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,可探索实行年薪制。

据介绍,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中华技能大奖、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,或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政府认定的“高精尖缺”高技能人才。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,依据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,确定并支付薪酬的分配方式。

《指引》明确,高技能领军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,应明确薪酬结构。薪酬构成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,基本年薪占比相对较小、按月发放,绩效年薪占比相对较大、按年发放,体现业绩导向。同时,企业应建立体现高技能领军人才特点、体现短期和长期贡献的业绩考核办法,如将关键任务攻关、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等作为年度或任期绩效考核目标,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,实现业绩升、薪酬升,业绩降、薪酬降。(丁怡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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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服务中国制造、中国创造,深入实施人才强国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《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。《指引》结合企业薪酬分配理论实践和技能人才劳动特点,在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、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,提出了可参考的方式方法。

《指引》坚持职业发展设计与薪酬分配相配套,实行岗位成长和职级通道并行设置、互相衔接,对技能人才纵向成长通道提出了明确建议,促进形成技能人才在企业内部也有职业发展、也能成长为专家的稳定预期。《指引》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,在薪酬体系、岗位工资、绩效工资、津贴单元、中长期激励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。

《指引》是市场经济下政府提供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服务的一种探索,对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,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,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,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,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之路具有重要意义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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