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审范围
(一)所有在会员单位内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、高技能人员均可参加申报。
(二)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,不得参加职称评审。
(三)评审专业领域:机械、材料、冶金、电气、电子、信息通信、仪器仪表、能源动力、控制工程、计算机、自动化、建设、土木、水利、测绘、化工、地质、交通运输、林业工程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、环境、质量、计量、标准等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,爱党爱国,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具备相关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2.申报人员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。
(二)学历、资历、科研、业绩条件
申报助理工程师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。
2.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。
3.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。
4.应具备下列学历、资历条件之一:
(1)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,或第二学士学位;全日制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;
(2)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;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;
(3)大学专科学历,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,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;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,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;
(4)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;
(5)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。
申报工程师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了解本专业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。
2.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,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。
3.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,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。
4.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。
5.应具备下列学历、资历条件之一:
(1)博士学位;全日制博士学位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工程师;
(2)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,或第二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;全日制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经考察合格,可认定为工程师;
(3)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;
(4)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;
(5)大学专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;
(6)后取大学专科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;
(7)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;
(8)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;
(9)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,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。
6.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,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(含)以上:
(1)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,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(须具有ISSN、CN刊号)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、技术报告、工程方案、设计文件、技术规范、行业工法等替代;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,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,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(封皮、目录、正文、扉页,提供查询网址、截图等);
(2)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(含)以上工程设计、生产项目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,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中标通知书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(3)参与承担过1项(含)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、技术引进创新、设备改进、成果转化等项目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,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中标通知书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(4)参与承担过1项(含)以上新产品的研制、设计制造、安装调试等工作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,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中标通知书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(5)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(含)以上党委、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(含)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(荣誉证书、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);
(6)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;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(专利证书、专利报告);
(7)参与完成1项(含)以上市(厅)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(8)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、企业(含)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,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(封皮、目录、前言等);
(9)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(10)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项目,在提高工程质量、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,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(项目合同、立项、中标通知书、鉴定验收报告、项目任职等);
对不具备规定学历、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,但工作实绩突出,达到上述科研、业绩条件中三条(含)以上,可破格申报工程师。
(三)学历要求
参评人员学历,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;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;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。全日制学历指全日制统招学历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
1.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;
2.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,造成恶劣影响的;
3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4.企业(单位)、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,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;
5.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,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
三、材料申报
2021年度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,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(JPG或PDF格式),不得以照片代替。
四、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、审核、上传等工作,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1年4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河北职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2021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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