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冀人社字〔2020〕280号文件要求,经核准,李琰泽等180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白璐璐等63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蒋春晓等20名同志符合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,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算起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
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名反映。
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2021年11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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